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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惩治学术腐败需要社会评价的参与

  文/leonard
  http://freedelta.blogbus.com/logs/24155061.html

  今年年初出版的《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》杂志2008年第1期刊登了中国管
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、吕嘉、郭石林的《2008中国大学评价》。令人值得关注的
是,2008年度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与2007年度相比,有一个明显的变化:指标体
系中首次增加了学术抄袭、剽窃降分指标。抄袭、剽窃一次而没有辞职或被解聘
的,全校总得分下降10%。抄袭、剽窃发生两次而没有辞职或被解聘的,全校总
得分下降20%。

  其实早先已有很多学者提出在大学评价体系中设立抄袭、剽窃降分指标。这
些年随着国内学术抄袭、剽窃现象日益严重,大量学术腐败的频频曝光,已经显
示出学术腐败的普遍化现实,学术腐败已经泛滥成灾,不再是个别现象。社会对
学术抄袭、剽窃行为要求严肃处理的呼声愈加强烈。过去几年中,有多起学术腐
败被曝光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但结果多是不了了之或只是给予当事人轻微的处
分。有鉴于此,武书连的课题组在2008 年度起增加抄袭降分指标,是对社会呼吁
的一次积极回应。

  据方舟子统计,网上揭露的国内学术腐败事件每年大约有100起。科研机构
担心损害自身声誉,往往对内部学术腐败事件护短,所以进行调查、处理的案件
寥寥无几,即使有媒体介入向社会曝光,最后往往也不了了之。造成这种状况的
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笔者认为,制度性的严重缺陷是造成学术腐败的最重要的原
因。中国缺乏一套良好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,对于学术腐败,社会评价难以起到
相应的惩罚作用。这就是腐败当事人即使被曝光仍然能稳如泰山的原因。某大学
发生一起学术腐败事件,而社会评价却难以对该大学产生压力,于是学校对当事
人听之任之就不足为奇了。

  缺乏良好运行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,学术环境的普遍恶劣,学术评价过多被
政治权力左右,是造成今天中国学术腐败的曝光难以败坏大学名声的原因。教育
部所谓的学风建设委员会,科技部所谓的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,工作人员多为兼
职,并非实设机构,没有明确赋予的执法权,难以起到相应的作用。而社会评价
由于缺乏渠道,难以对学术腐败施加影响。目前社会评价的影响只能躲在网络里。
哪怕是全社会唾弃某教授的作假行为,由于校方不受这种社会压力的影响,往往
可以对其听之任之。但在美国,一旦学术造假事件被捅到了媒体、网上,引起了
舆论的关注,美国科研机构没有谁敢于不进行调查、处理的。

  这次武书连等人的做法就是一次让社会评价影响大学的设计。学术声誉开始
部分受制于社会评价,从而迫使大学积极处理自身学术腐败事件。只扬善不惩恶
不可能真正防止学术腐败,寄希望于科研人员自身的自律,或者像复旦大学那样
自揭家丑也是不可靠的。只有让社会评价参与影响大学声誉,让社会评价用降低
相应当事人及其单位的声誉的手段进行惩罚,并且在制度上保证这种影响和惩罚
的良好有效的运行,才是可行之道。

(XYS2008070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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